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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经营管理

刘思敏:增加长假才是保障民生幸福核心诉求的关键

发布日期:2017-06-13

文/刘思敏

目前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与近年的情势相似,节假日问题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的关注焦点之一,不少代表委员建议,把重阳节、元宵节、国家宪法日设为国家法定假日,对此网友表达了几乎“一边倒”的支持,表达了对增加法定假日的强烈渴求。应该说,法定假日确实急需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也有能力承受,但是最应该增加在哪里,则是需要慎重思考、谨慎决策。

笔者认为,代表委员们的建议有助于增加假日总量,提高公民基本福利,是两会代表们认识到了假日安排与民众幸福感的关系,认识到了假日总量与改善民生的重要关系,充分发挥自身职责的体现,很值得肯定。

自1949年至1995年,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我国实行周六工作制。1993年——1995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通过两个步骤最终使公休日每周延长为两天,法定休息日一举增加了52天,法定假日总量达到111天。当前,我国现行法定节假日有11天,法定假日共计115天。也就是说,自1995年至今20年的时间里,我国法定假日一共才增加了4天。从经济社会的发展的状况来看,增加几天的法定假日是完全可以承受的,即使是在众议拐点出现、经济下行趋势明显的情况下,增加几天的法定假日也绝不是问题。由此可见,两会代表们增加假日的提案合情合理,很有现实意义。可是,这增加的法定假日,是否应该给国家宪法日、重阳节、元宵节呢?其实并非如此肯定。如果可以兼顾当然是上策,但现阶段,满足公众对长假的渴求更是当务之急。

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同时具备人口众多、幅员辽阔、转型剧烈这三大特点,因此,无论哪个国家的休假模式都不能被我国照搬。而这“三大特点”直接导致了“两大需求”的不断增长:一是随着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的急剧转型,社会上产生了庞大的异地就业群体,包括农民工和受过良好教育的非农民工如北漂族。这个群体有着强烈的、持续的探亲需求;二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资白领以上的富裕人群产生了对旅游的刚性需求,而这种需求实际上是消费升级换代的集中体现。

以前,人们消费都是着眼于改善生存条件的物质性消费,随着物质需求逐步被满足,精神需求会变得日益重要,而旅游正是兼具物质和精神双重特征的消费形式,旅游本质上是以物质消费为载体、以精神消费为诉求的一种高级消费。在旅游过程中,人们的吃穿住行用都是以物质的形式来体现的,但最终想要换得的却是眼界的拓宽、知识的增长和精神上的满足。社会上大多数人正在从以物质消费为主的需求,向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相结合的需求转化,而旅游就是这种体现这种消费、满足这种需求的最佳载体。2014年,我国出境游和国内游分别超过了1亿人次和36亿人次的巨大规模,且连续多年保持超过GDP的增速,加上逢“黄金周”必堵现象的持续,说明我国公众的这种需求不但始终没有得到满足,巨大的存量和增量形成了出行出游需求的堰塞湖。在这种严峻的现实情况下,增加长假供给以满足探亲和旅游需求,已经到了应该立即提上议事日程的地步。#p#分页标题#e#

然而,理想不能代替现实,要增加长假供给,无非有两种途径——分散的长假和集中的长假。分散的长假,即带薪休假,指的是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它实际上是一个社会的文明发达程度的结果和表征,而不是前提和原因。当前,我国《劳动法》里关于不得强制劳动、不得强制延长劳动时间、不得克扣工资、不得不上保险、不得不签合同等多项权利都还没有完全实现甚至很不如人意的情况下,要落实好带薪休假纯属纸上谈兵,带薪休假的实现必然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应该尊重客观规律,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推进带薪休假,又不能牺牲当代人的当下利益,忽略他们对于长假的现实渴求。因此,首先保障集中长假的供给就被赋予了重要的现实意义。

所谓的集中长假,无非是“黄金周”。笔者多年来始终主张增加2至7天的法定假日,通过前挪后借双休日,用于恢复五一黄金周、增加避暑黄金周,同时延长春节假期使之形成一个9-11天的超长假。这样三个黄金周加上一个春节超长假,就能极大地满足公众对长假的渴求。反之,如果只增加三个单独的法定假日,或者不妨再大胆设想一下,即使在全世界率先实行每周四天工作制,全年一下子再增加52个假日,也依旧不能真正解决民众异地探亲、外出旅游的迫切需求。说到底,民众的幸福感是与假日总量有关,但当下更重要的是与长假有关,而长假在当前就只有通过增加黄金周才能真正实现,而不是停留在“口惠而实不至”的带薪休假的虚幻中。从长远看,将分散的带薪休假与集中的大长假黄金周相结合,完全可以成为中国对人类休闲模式的一个创造。

在考虑增加法定节假日可以提升民众幸福感的同时,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也是代表们的初衷之一。对此,笔者认为此举可以让人们有更多时间去策划、参与相关纪念活动,对文化传承当然是有益的,但也应该看到,增加法定节假日与传承传统文化并没有那么明显的、直接的因果关系。例如:2008年以前清明节并不放假,但民众也都会去扫墓,清明节文化在不放假的情况下也传承了下来;圣诞节既不是我们的节日同时也不放假,但也有很多人热衷追捧,致使这个洋节日每年也过得红红火火,商业效应尤其明显。因此,与民众长期累积、日益增长的对长假的现实渴求相比,通过设立节假日来追求文化传承,既不是最有效的,也不是最迫切的。

多年来,清华大学蔡继明教授始终坚持取消黄金周,并提出要强制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甚至在日前表示,每年有大量的农民工被吸引到城市工作,让他们在城市里留下来,把自己的家人也带过来,春节就不需在路上折腾,也不会感到时间短暂,交通运输的负担也能减轻。这种观点,显然是想当然的,他殊不知很多农民工回家过年要看的不仅是父母家人,还有爷爷奶奶叔叔大爷阿姨舅舅等众多常见不见的亲属,甚至上学时的同学和童年的小伙伴,难道都能接到自己工作的地方过年?抑或是除了父母不再与他人保持联系?还有相当一部分异地就业的非农民工的父母,并不见得还住在农村,很可能是在小城市里有了自己的生活环境,过着已经习惯了的惬意日子,尽管其子女来到北上广等大城市就业,经济能力也很好,但他们根本就不愿意过来,因为既不想影响子女的日子,也不愿意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所以,#p#分页标题#e#对于绝大多数农民工和非农民工来说,父母们逆向探亲的方法都是不切实际的,不然,欧美国家就不会周而复始地出现圣诞节的探亲潮,尽管没有我们的春运规模大。

当前情况下,只有通过三个真正的黄金周和一个春节超长假,才能对井喷的探亲和旅游的需求进行“泄洪”,同时也可以对探亲需求进行优化和调整。具体而言,以前人们回乡探亲最多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在十一、要么在春节,几乎只能选择在每年的同一个时间回家探亲,也就永远都只能体验故乡的春天或夏天。如果按照上述安排,一年中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就都可以回家探亲,哪怕只有一次能回去的经济能力,也可以有四个不同的选择,从而去更完整地重温和体验自己童年、少年时在故乡的感受。要知道,我们以前春夏秋冬都在故乡,所以自然也希望有更完整的回乡体验,至少能在各个季节都有选择的机会,而这对于庞大的异地就业群体来说,将会是难以想象的幸福和满足。其实,旅游体验也是如此,四季变换,造就了瑰丽各异的自然景观,能够选择在不同季节的黄金周出游,也是难以想象的满足。

总而言之,两会代表能够看到假日总量与民众幸福感的关系,提出增加法定假日的提案是值得肯定的,但其没有看到目前公众更为迫切的还是对长假的渴求,而无论带薪休假还是逆向探亲,都不符合目前我国的现实国情。增加法定假日是大势所趋、民众所愿,但法定假日最应该加在哪里,是不是能够注重现实,不为假象迷惑,果断决策增加黄金周、延长春节假期,才考验着建议者、决策者的智慧。

【刘思敏】旅游专家、社会学者,中国旅游未来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旅游报首席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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